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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安全评价项目名称:高阳县蒲口乡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2.安全评价项目简介: 高阳县蒲口乡加油站位于高阳县蒲口村,成立于1992年,属集体所有制,负责人程砚辉,现有职工5人。主要经营车用汽油和柴油两个品种。储罐区设直埋卧式SF储油罐4台,其中20m3的汽油储罐1个,50m3的汽油储罐1个,20m3的柴油储罐1台,50m3的柴油储罐1台。加油区设4台加油机,双排布置,汽油设施均设有油气回收系统。占地面积1612m2,主要建筑物有站房,单层建筑(包括财务室、营业厅、配电室、站长室等)、罩棚、辅房、罐池,站房建筑面积285.6m2,辅房面积25.48 m2,罩棚面积484.8 m2。 依据国家和河北省相关规定以及新甫京娱乐游戏app下载与高阳县蒲口乡加油站签订的评价合同,评价范围为高阳县蒲口乡加油站的加油站的外部安全条件、总平面布置及建(构)筑物、工艺系统及设备设施(站房、罐区、加油区及辅助设施)、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、安全管理等的安全条件评价等方面。 3.安全评价项目组长、技术负责人、过程控制负责人、评价报告编制人、报告审核人、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、注册安全工程师、技术专家: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:王同恩 技术负责人:周军红 过程控制负责人:王 琳 评价报告编制人: 王同恩 孙 光 马俊兴 报告审核人:高韦丽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、注册安全工程师、技术专家: 高韦丽 孙 光 周军红 王同恩 马俊兴 王 琳 4.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、时间和主要任务,评价报告时间: 2018年3月,华飞公司成立了工程评价组,正式展开评价工作。评价人员与高阳县蒲口乡加油站站长进行了多次的沟通,收集相关资料。多次到现场跟踪调查情况,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资料数据。在评价过程中,评价组成员认真分析整理企业提供的以及现场收集的相关材料,经过扎实细致的工作,于2018年3月底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安全评价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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